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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保证
第二条 各电业管理局(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电力局(电
第三条 电力工业部为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主管部门。
第四条 根据大坝的安全状况及其管理水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
第五条 申请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须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
第六条 注册登记程序
第七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按《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附
第八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甲级登记证为五年;
第九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在注册登记有效期内,
第十条 持乙、丙级注册登记证,或未取得登记证,或被取消注册登
第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水电站大坝,进行扩建、改建,重大的加固
第十二条 已运行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于本规定颁发后一年内
第十三条 新建水电站大坝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以及已完建的大坝移
第十四条 因大坝失事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废弃的水电站大坝,主管单
第十五条 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地区大坝安全监察机构(部门),
第十六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自实施之日起,大坝中心每年公布水
第十七条 申请大坝安全注册,应缴纳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按核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电力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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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的通知 失效

  • 发布部门: 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 发文字号:电安生〔1996〕658号
  • 发布日期:1996.10.03
  • 实施日期:1996.10.03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水库水坝管理
  • 专题:
  •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电力监管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28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28日)废止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的通知
         (1996年10月3日 电安生[1996]658号)


  为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和监督,全面掌握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状况,推动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现正式颁发,请认真组织贯彻。
  部责成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的实施,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确认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程度及其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电业管理局(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电力局(电力公司)、流域开发公司等电网经营企业所管理的水电站大坝,均要按照本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其它水电站大坝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电力工业部为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主管部门。
  电力工业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为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执行机构,全面负责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事务:受理申请,审核定级,签发注册登记证,监督检查,到期换证,变更注册,汇总注册登记,定期公布注册大坝名单,建立、转报并保存注册档案等。
  第四条 根据大坝的安全状况及其管理水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分为甲、乙、丙三级。经大坝中心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发证。未取得注册登记证的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应限期整改,办理大坝定全注册。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申报注册登记者,属违章运行,造成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申请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须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及其附表和表示工程概貌的主要附图(见附件一),经大坝中心审核定级后,分别发给相应等级的注册登记证。
  第六条 注册登记程序
  (一)申报
  凡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水电站大坝,由各主管单位提出名单报大坝中心,并向大坝中心领取统一格式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及软盘。
  水电厂提出《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和有关材料一式五份及软盘一份报主管单位。
  (二)审核
  主管单位对注册申请书签署审查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大坝中心;大坝中心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定级。
  (三)发证
  大坝中心按审核级别签发注册登记证(见附件二),通过主管单位发给有关水电厂,同时抄送主管单位,并抄报电力工业部备案。
  (四)归档及转报
  大坝中心将有关材料分类整理,存入数据库,并按《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的要求汇总转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按《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附表1的要求进行评分;
  (一)大坝安全注册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发给水电站大坝安全甲级注册登记证;
  (二)大坝安全注册评分在70分至79分者,发给水电站大坝安全乙级注册登记证;
  (三)大坝安全注册评分在60分至69分者,发给水电站大坝安全丙级注册登记证;
  (四)大坝安全注册评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发给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
  第八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甲级登记证为五年;乙级、丙级登记证为三年。持证单位在期满三个月前须申请换证,申请程序按第六条办理(免去图纸及水电站大坝登记表),如有重大加固改造工程或登记数据有变化的,应附上有关部分的主要图纸及《水电站大坝变更事项登记表》(见附件三)。逾期不办者,按不申报注册登记处理。
  第九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在注册登记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持证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在核实情况后,一个月内报大坝中心,由大坝中心重新审核评定注册级别或取消注册登记,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主管单位应负责督促水电厂调换或交回注册登记证。
  (一)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注册降级:
  1.最近一次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或特种检查)的大坝安全评价为正常坝,未能按计划进行消除缺陷处理;
  2.最近一次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或特种检查)的大坝安全评价为病坝,未按计划进行补强加固,资金措施也未落实。
  3.大坝安全主要监测设施未按更新改造规划实施;
  4.在复查和抽查中,大坝安全注册评分低于原注册等级标准。
  (二)注册后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注册登记,并限期改进:
  1.由于大坝安全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影响大坝和水电站正常运行的重大事故(如洪水漫坝、坝体结构严重损坏等);
  2.注册后最近一次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或特种检查)的大坝安全评价为险坝,未采取应急措施和按计划进行除险加固;
  3.不按计划进行大坝安全定期检查;
  4.经复查和抽查,大坝安全注册评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第十条 持乙、丙级注册登记证,或未取得登记证,或被取消注册登记证的水电厂,若按注册评分具备注册升级或注册条件时,可随时通过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水电站大坝,进行扩建、改建,重大的加固改造,或经批准提高或降低大坝等级的,或水电站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持证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单位,填写《水电站大坝变更事项登记表》,由主管单位负责向大坝中心申办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已运行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于本规定颁发后一年内申报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新建水电站大坝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以及已完建的大坝移交运行单位管理并经过一年以上运行考验,也应按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其大坝安全评价参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有关规定,由主管单位组织不低于定期检查规格的专家组进行大坝安全专题鉴定后确认。
  第十四条 因大坝失事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废弃的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应填报《水电站大坝注销登记表》(见附件四),向大坝中心申报注销,并负责交回注册登记证。
  第十五条 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地区大坝安全监察机构(部门),对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工作,应进行督促、检查。主管单位对持评单位每一年进行复查评分,并将复查情况报大坝中心。大坝中心进行抽查,如发现大坝安全管理或大坝安全状况不符要求,或在注册登记中有弄虚作假的,或对大坝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或已运行大坝不按规定申报注册登记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执行机构除通知主管单位按第九条执行外,还有权视情节轻重,责成其限期改进,通报批评,或报请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给单位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自实施之日起,大坝中心每年公布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名单。
  第十七条 申请大坝安全注册,应缴纳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按核定的注册成本计收。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电力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
  附件二: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
  附件三:水电站大坝变更事项登记表
  附件四:水电站大坝注销登记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工业部
                 填写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2.表中各栏应详细填写,不够可另加页。
  大坝名称          工程等级        
所属水电厂名称        大坝级别        
  主管单位          坝 型        
  建设地点          最大坝高        
  所在河流          总库容        
水电厂法人代表        竣工时间    年 月  
水电厂主管大坝安 全总工程师姓名 第一次蓄水时间   年 月   
工程投入运行以来 有否发生过重大事 故及其处理情况
大坝历次补强加固 改造情况
最近一次大坝定期 检查(特种检查) 情况及主要结论 第 次定检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大坝安全评定等级           
目前大坝安全状况 及管理情况
 申请注册  级  别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电力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册登记号   注册登记证 发证日期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 水电厂 自评分主管单 位评定分备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贯彻执行大 坝安全法规 大坝安全规 章制度 大坝安全工 作人员素质 大坝安全 检查、监测 制度 大坝安全资 料及档案 大坝安全经 费 大坝安全评 价 1.领导重视,建立了明确的大坝安全责任制 。 2.有明确的主管大坝安全的厂长,总工程师 ,配备有熟练专业知识及实际工作能力的大 坝安全专职人员。 3.制订了大坝安全年度计划,并付诸实施。 4.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 编制了年度调洪方案,并经主管单位批准实 施。 5.有其它大坝安全措施。 以上五条做得好的,得满分;有一条没做到 扣3分;其余酌情扣分。 1.建立健全的大坝安全各项技术规程; 水工观测规程 水工维修规程 水务管理规程 水工安全作业规程 水工机械运行、检修规程 防汛制度 险情预计及应急处理计划 其它有关规程、制度 2.能认真执行各项大坝安全规章制度 以上二条做得好的,得满分;缺一项规 程扣2分;其余酌情扣分。 1.大坝安全工作定岗定员,人员相对稳 定,素质较好。 2.有上岗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轮训等 计划。效果较好。 3.有上岗考核、定期考核、晋级考核等 制度,执行较好。 以上三条,做得好的,得满分;有一条 没做到扣4分;其余酌情扣分 1.建立了大坝安全检查制度,并按规定 认真执行 2.大坝安全监测制度化。抓好观测、资 料分析、监测设施维护及更新改造三个 环节 以上两条做得好的,得满分;一般的,扣25分 ;差的,扣6~8分 1.各种资料可靠、完整,整编成册。 2.大坝安全档案已建立并妥善保管。 以上二条做得好的,得满分;一般的,扣 1~3分,差的扣4~5分。 大坝安全维护、修理、加固费用,大坝观 测,检查、监控及更新改造等有关费用均 已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该条做得好的,得满分;其余酌情扣分。 最近一次大坝定期检查(或特种检查)的安 全评价: 1.正常坝(1)基本无缺陷,维修又及时,得 40分;      (2)已落实消除缺陷处理措施,并 开始实施得35分;      (3)有消除缺陷处理计划,资金 也已落实,但尚未开始实施得30分;      (4)有消除缺陷处理计划,资金未 落实到位,得25分;      (5)尚未采取任何消除缺陷处理措 施,得20分。 2.病 坝(1)已采取补救措施,正在进行 补强加固,得20分;      (2)有补强加固措施,资金也已到 位,但尚未开始实施。得15分;      (3)有补强加固措施,资金未落实 到位,得10分;      (4)尚未采取任何补强加固措施, 得5分; 3.险 坝(1)已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计划正 在进行除险加固,得10分      (2)已采取应急措施,但尚无除险加 固计划,得5分;      (3)既无应急措施,又无除险加固计 划,不得分。 以上各条满足条件分别得满分,其余酌情扣 分。15 10 10 10 7 8 40

  水电厂负责人:              主管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大坝名称       工程总投资万元 正 常 溢 洪 道  型 式      
所属水电厂名称      设计单位    堰顶高程  米  
主管单位      施工单位    堰顶净宽  米  
建设地点     建设 日期 开工年 月闸门型式     
所在河流     竣工年 月闸门尺寸     
集水面积平方公里基本地震烈度  度  最大泄量立方米/秒
水 文 特 征 多年平均降水量  毫米  设计地震烈度  度  消能型式     
多年平均径流量亿立方米高程基准面基 面启闭设备     
多年平均输沙量亿立方米库 区 迁 淹 赔偿高程  米 非 常 溢 洪 道  型式      
设 计 重现期  年   移民高程  米 堰顶高程  米  
洪峰流量立方米/秒 淹没耕地  万亩 堰顶净宽  米  
洪水总量亿立方米 迁移人口  人 最大泄量立方米/秒
校 核  重现期    年   工  程   土方   万平方 米 泄 洪 洞  型式  
洪峰流量 立方米/秒   石方   万平方 米断面尺寸
洪水总量 亿立方米  混凝土  万平方 米进口底高程   米   
水 库 特 征  调节性能        主 坝   坝型     闸门型式     
校核洪水位  米   坝顶高程  米 最大泄量立方米/秒
 设计洪水位   米   最大坝高  米 启闭设备     
汛期限制水位  米   坝顶长度  米  输 水 洞  型式      
正常蓄水位  米   坝顶宽度  米 断面尺寸     
  死水位    米  坝基防渗型式   进口底高程  米  
  总库容  亿立方米副 坝   座数   座 闸门型式     
其 中 调洪库容亿立方米 总长度  米 最大流量立方米/秒
兴利库容亿立方米 最大坝高  米 启闭设备     
 死库容 亿立方米 坝顶宽度  米           

          水电厂负责人:          主管单位负责人: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表(二)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效 益 防 洪   设计      工 程 运 行最高洪水位  米   管 理 情 况 管理职工人数
  实际       发生日期 年 月 日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设计    万亩  最高蓄水位  米  运行管理费万元
灌 溉   有效    万亩   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大修理费 万元
 最大实灌   万亩  年最大洪水量 万立方米   折旧费  万元
 供水量  年万立方 米 发生年份    年    水费收入  万元
发 电 设计装机容量  千瓦  水质污染情况  电费收入 万元
实际装机容量  千瓦  多种经营纯收入万元
没计年发电量万千瓦时大 坝 安 全 监 测 主要监测项目 备 注 附图目录: 1.水力枢纽总体 平面布置图 份 2.大坝平面图 份 3.大坝立视图 份 4.典型坝段剖面图 份 5.泄水建筑物布 置图 份
实际年发电量 万千瓦时
城市 供水   设计   年万立方 米主要监测仪器  名称数量
  实际   年万立方 米
 航  运  改善航道   公里  最大渗水量 升/秒 
 过船吨位  吨/年 最大沉降量  毫米  
养 鱼  养鱼水面   亩             
 最高总产  万千克            
 最高单产 千克/亩 河道安全泄量立方米/秒
  年份    年    铁路    公里  
绿 化 应绿化面积   亩    公路    公里  
 已绿化面积   亩   城镇厂矿   座  
 管理保护范围   亩    耕地    万亩  
 确权土地面积   亩      人口    万人  

  水电厂负责人:              主管单位负责人:
                    注册登记号:( )字第 号
  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规定》,经审核符合水电站大坝安全  级注册登记条件,准予注册登记,特发此证。
  水电厂名称:
  大坝名称:
  水电厂法人代表: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发证单位:  (印章)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大坝名称       注册登记号         
建设地点      坝 型          
所在河流      最大坝高        (米)      
所属水电厂名称      总库容       (亿米)     
变更事项 水电厂:      (盖章) 水电厂负责人:  年 月 日
变更内容
主管单位:      (盖章) 主管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大坝名称      注册登记号             
建设地点    坝 型             
所在河流    最大坝高        (米)        
所属水电厂名称    总库容       (亿米)       
 建设  日期   开工        批   准   单   位   意   见 (如有批文,可将批文复 印件附上,免填此栏)        (盖章)       年 月 日
 竣工     
  废弃原因
 废弃后果与   相应措施   主   管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