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3年第6号)
《农业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业经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韩长赋
2013年12月31日
农业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要求,农业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6部规章、16件规范性文件。
2.
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1993年8月21日〔1993〕农(机)字5号公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3. 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1994年11月28日〔1994〕农(渔检)字2号公布,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订)
4.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印发《学生饮用奶生产定点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1月5日农垦发〔2001〕1号公布)
6.
农业部公告第453号(将红火蚁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2005年1月17日公布)
13.
农业部公告第1201号(要求国内一旦发现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并发生疫情,临时采取一类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009年5月7日公布)
14.农业部公告1412号(关于第16届亚运会境外兽医服务人员执业的暂行规定)(2010年6月22日公布)
15.畜禽标识质量检验办法(2010年7月16日农办医[2010]66号公布)
16.
农业部公告第1919号(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临时采取一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2013年4月4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