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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21)

  • 发布部门: 国务院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0号
  • 发布日期:2021.11.10
  • 实施日期:2021.11.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 法规类别: 烟草专卖
  •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0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11月1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为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