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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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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是中央各部所属单位,确因生产需要,必须作临时性的跨省调动职
二、凡是按照规定经过批准属于临时性跨省调动的职工,其户口关系可不
三、鉴于临时性跨省调动的职工,尤其是经常流动和长期在野外作业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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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临时性跨省调动职工审批手续问题的报告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62]国劳场字323号
发布日期:
1962.10.14
实施日期:
1962.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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