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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三) 失效
-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署)(已撤销) 商务部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48号
- 发布日期:2010.12.27
- 实施日期:2011.01.01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 专题:
-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3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5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48号)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柳斌杰
商 务 部 部长 陈德铭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商 务 部 部长 陈德铭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三)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现就《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8号)作出如下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