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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
-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9号
- 发布日期:2011.04.08
- 实施日期:2011.04.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艾滋病监测管理
-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39号)
局 长:支树平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6号)作如下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