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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尚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2号)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5年9月26日第2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5年9月28日

  附件:《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