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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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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税附加占正税的比例,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10%,提高到最
二、由于目前各地农业税负担不够平衡,经济作物区负担较轻,纯粮食
三、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农业税附加有多有少;同时,由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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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增加农业税附加解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经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财字[1964]第290号
发布日期:
1964.06.24
实施日期:
1964.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经费与财务
税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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