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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法释〔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03.25
- 实施日期:2021.04.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 法规类别: 行政诉讼综合规定与解释
-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6号)
(法释〔2021〕6号)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切实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时通知再审申请人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迳行驳回再审申请用)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书
(××××)最高法行决×号
××××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再审申请人×××诉×××(机关名称)一案,交由你院审查。请你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处理。
××××年××月××日
(院印)
(院印)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书
(××××)最高法行通×号
×××(再审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院将再审申请人×××诉×××(机关名称)一案,交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请等待审查结果。对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院印)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最高法行申×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诉×××(机关名称)一案,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号行政判决(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简要列明请求和理由)。
本院认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法官助理×××
书 记 员×××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法官助理×××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