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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已被修改
-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法释〔2000〕6号
- 发布日期:2000.02.29
- 实施日期:2000.03.01
- 时效性: 已被修改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 法规类别: 涉外(含港澳台华侨)婚姻
- 专题:
- 修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00年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09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6号)
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