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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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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分别设立国有独资的北大资产经营有
二、同意北京大学将其全资企业北京市北大三川信息技术公司依法改制
三、同意清华大学将其全资企业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依法改制为清华
四、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前,可按划转
五、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方案和章程
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工作,要严格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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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3〕30号
发布日期:
2003.04.24
实施日期:
2003.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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