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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适用何种法律文书问题的批复 失效
-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法[经]复〔1990〕2号
- 发布日期:1990.01.20
- 实施日期:1990.01.20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 法规类别: 经济合同 经济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
- 专题:
- 失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原因: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
合同适用何种法律文书问题的批复
(1990年1月20日法(经)复<1990>2号)
你院(1988)内法经请字第6号《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适用何种法律文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