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一、 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
- 二、 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时,可先规定一些简便易行的办法,逐步研究
- 三、 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控制数字,应根据国家及人民需要和农村粮食
- 四、 今年秋粮计划收购的价格,基本上按照现行的收购牌价;计划供应的
- 五、 一切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
- 六、 所有私营粮商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但得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
- 七、 所有私营粮食加工厂及营业性的土碾、土磨,一律不得自购原料、自
- 八、 城市居民购得国家计划供应的粮食,如有剩余或不足,或由于消费习
- 九、 为了加强市场管理, 取缔投机, 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
- 十、 各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省(市)人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