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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发布部门: 公安部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8号
  • 发布日期:2020.05.29
  • 实施日期:2020.06.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8号)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