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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轻工总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1993〕28号
发布日期:
1993.04.22
实施日期:
1993.04.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轻工业管理
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轻工总会的通知
(国发<199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原则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撤销轻工业部,成立中国轻工总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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