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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已被修改
-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法释〔2018〕14号
- 发布日期:2018.08.07
- 实施日期:2018.08.10
- 时效性: 已被修改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 法规类别: 案件管辖与处理
- 专题:
- 修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决定(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18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法释〔2018〕14号)
(法释〔2018〕14号)
为服务和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