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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具体含义的请示》的答复
发布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含国务院法制局)(已撤销)
发文字号:
国法秘函〔2004〕288号
发布日期:
2004.10.12
实施日期:
2004.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解释
法规类别:
搬迁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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