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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举重运动员使用禁用药物的规定 失效
-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变更)
- 发布日期:1990.06.10
- 实施日期:1990.06.10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禁用药物
- 专题:
-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3年5月29日)(原因:被《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1998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代替)废止
严禁举重运动员使用禁用药物的规定
(1990年6月10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