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
-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 发布日期:2007.12.28
- 实施日期:2007.1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人口计划管理
-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1号)
经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4号令),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主任:张维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