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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财政部发行政府外债的批复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1995〕89号
发布日期:
1995.10.02
实施日期:
1995.10.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外债
国务院关于同意财政部发行政府外债的批复
(国函〔1995〕89号)
财政部:
你部《关于1995年财政部发行外债的请示》(财国债字〔1995〕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国务院批准你部代表我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8亿美元。具体发行时间、币种、利率等有关事宜,授权你部根据国际金融市场情况决定。
国 务 院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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