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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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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保护通信线路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向各建设施工单位、农村社
二、加强保护通信线路的组织领导。各省、市,自治区要组织邮电、公
三、加强工程建设部门与邮电部门的协作配合。各项建设工程和群众性
四、损坏通信线路,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损坏通信
五、各级邮电部门要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做好通信线路的安全保卫工作。
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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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保护通信线路问题的报告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1975〕166号
发布日期:
1975.10.24
实施日期:
1975.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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