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保留本篇右侧的法宝联想
保留正文中的法宝联想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一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李勇武
                          1998年6月14日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化学品名称如下:
  1.3—羟基—1—甲基哌啶
  2.3—奎宁环酮
  3.频哪酮
  4.氰化钾
  5.氰化钠
  6.五硫化二磷
  7.二甲胺
  8.三乙醇胺盐酸盐
  9.二甲胺盐酸盐
  10.二苯乙醇酸甲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