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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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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国
二、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和乱造简化字的现象比较严重,使用汉语拼音
三、使用简化字,以一九六四年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的《简化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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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请示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1986〕64号
发布日期:
1986.06.24
实施日期:
1986.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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