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2000) 失效
-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
- 发布日期:2000.10.31
- 实施日期:2000.10.31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法律
- 法规类别: 中外合作企业
- 专题:
- 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年10月31日
2000年10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作如下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