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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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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调整地区和产业结构,压缩棉纺生产能力1000万锭,实现产
二、进一步改革纺织品出口管理体制,赋予有条件的纺织生产企业进出口
三、切实减轻国有大中型棉纺织生产企业的负担
四、增加技术改造投入,提高纺织品竞争能力
五、加强宏观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机制,调整企业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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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解决棉纺织行业存在问题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1994〕13号
发布日期:
1994.02.26
实施日期:
1994.0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纺织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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