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6年第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6年1月30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6年2月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中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统一修改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二、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年龄超过60周岁”修改为“年龄超过63周岁”。
  三、将第五十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本决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