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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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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训练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
二、训练基地的使用范围
三、训练基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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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总参谋部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使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1991〕63号
发布日期:
1991.10.04
实施日期:
1991.10.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军事综合规定
民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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