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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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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后不再修建烈士陵园
(二)烈士纪念 。塔等其他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建应当严加控制。
(三)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教育人民群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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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内务部关于烈士纪念建筑物修建和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秘字863号
发布日期:
1963.12.20
实施日期:
1963.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优抚制度
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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