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
-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 发布日期:2015.05.27
- 实施日期:2015.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5年5月12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任 李 斌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5月27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决定对《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8号,2008年1月4日公布)作如下修订:
删除第十条第(三)项“总投资额及资金的来源和验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