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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令
(〔2025〕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 潘功胜
财政部 部长 蓝佛安
2025年6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决定
(2025年4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 2025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令〔2025〕第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当前储蓄国债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工作实际,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决定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银发〔1999〕231号文印发)。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