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
-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
-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
-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
-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
-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 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
-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
-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
-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
-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
-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
-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