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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2001) 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1年3月15日
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