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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票单原则上自一九六六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但有些地区原有票单储备较
二、 在实行新票单以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各级运输单位特别是基
三、 新票单实行日期及布置执行情况,希报我部备查。
第一章 总  则
一、  建立统一管理制度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由交通部制定统一格
二、  票证凭单的管理使用(一) 票证凭单由省一级运输机构统一管理
三、  营运票证凭单的检查工作  营运票证是汽车运输企业的有价证券
四、  统一票单的种别和编制规格(一)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统一格
第二章 行车路单
一、  客运行车路单  客运行车路单是客运班车运行作业的依据,行车
二、  货运行车路单  货运行车路单是载货汽车司机执行运输生产任务
第三章 客运票证
一、  固定起止站客票  本票为主要常备客票之一,采用卡片式,适用
二、 固定起站客票  本票为不固定到达站的常备客票,主要用于普通旅
三、  补充客票  本票是补充常备票不足或临时补票时使用的票种,常
四、  随车出售客票1。 本票按行驶路线制,专供车上售票使用。票长
五、  客运包车票1。 本票是在旅客集体包车时填写使用的票种,为薄
六、  客票退票费收据  本收据是核收旅客退票费的凭证,在核收旅客
七、  行李包裹票  本票是旅客托运纳费行李和托运包裹用以提件的凭
八、  补充行李票  本票限用在车上售票的班车,或旅客自行看管的纳
九、  行包、零担货物标签  本标签是托运人托运行包和零担货物的标
第四章 货运票证
一、  货物托运单  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向运输单位提出运输要求,说
二、  货票  货票是承运货物时使用的票证,是收取运杂费和交接货物
三、  运杂费订正单  运杂费订正单是向原付款单位订正运杂费计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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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 失效

  • 发布部门: 交通部(已撤销)
  • 发文字号:交公运[65]于字第56号
  • 发布日期:1965.12.18
  • 实施日期:1965.12.18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公路运输
  • 专题:
  •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关于废止900件交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1994年3月25日 实施日期:1994年3月25日)废止

交 通 部
关于颁发《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交公运(65)于字第56号

收文单位(略):
  为了整顿和简化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和原始凭单,促进企业革命化,我部通过试点和总结经验,并综合各省、市、区公路运输部门所提意见,制订了“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现颁发,希转知所属汽车运输单位贯彻执行,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 新票单原则上自一九六六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但有些地区原有票单储备较多的,可由交通厅(局)考虑,暂时继续使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新票单实行日期。
  二、 在实行新票单以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各级运输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人员深入学习,做到应知者知,应会者会。并结合本省、市、区业务需要,因地制宜拟订实施细则(或票证凭单管理办法)和制订辅助票单,同时贯彻执行。
  三、 新票单实行日期及布置执行情况,希报我部备查。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
  一、  建立统一管理制度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由交通部制定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各省(自治区、市)交通厅、局(以下简称各省)应根据部定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全省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的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颁发所属单位执行。除部定统一格式,必须贯彻执行外,其他各种营运辅助票单,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制定。
  二、  票证凭单的管理使用
  (一) 票证凭单由省一级运输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印制。省一级运输机构也可授权给有印刷条件地区的二级机构(分局、公司、运输处、总站)按照规定格式印制,但应保证格式的统一。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印制。
  (二) 票证凭单原则上由省一级运输机构设票证室(或总票库)统一保管,二级运输机构应设票库(室),负责本地区票证凭单的保管,各基层运输站应指定专人负责营运票证凭单的保管使用工作。
  (三) 票证凭单的领用、分发、报解,由各省一级运输机构制定使用程序,颁发执行。为了贯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精神,各级票证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加强考核检查。
  三、  营运票证凭单的检查工作
  营运票证是汽车运输企业的有价证券。各省一级运输机构,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营收工作和票证凭单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专职人员,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差错和其他漏洞。有关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由各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写入实施细则。
  四、  统一票单的种别和编制规格
  (一)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统一格式暂定为下列16种:1。客运行车路单(式1,式1~1);2。货运行车路单(式2);3。固定起止站客票(式3,式3~1);4。固定起站客票(式4);5。补充客票(式5);6。随车出售客票(式6);7。客运包车票(式7);8。客票退票费收据(式8);9。行李包裹票(式9);10。补充行李票(式10);11。行包零担货物标签(式11);12。零担货物托运单(式12);13。整车货物托运单(式13);14。零担货票(式14);15。整车货票(式15);16。运杂费订正单(式16)。
  (二) 公路汽车票证凭单,均须在其名称前冠以省名(例如××省公路汽车客票),不具体标列经营单位名称,并应编号,其顺序号码前先冠以二级机构的首字,在首字后面由一号至一万号循环,附记汉语拼音A、B、C……等符号。
  如需在票据上加印“票照印”时,可由省自行规定,印在票据的适当位置。
  兄弟民族地区可由省自行规定在票单上加印民族文字,如票面规定尺寸不敷排印,可酌予放大。
  (三) 各省公路运输主管机构应及时总结使用和管理统一票证凭单的经验,并报交通部,以便在适当时期进行修订。
  行车路单就是行车命令,它是运输企业组织和指挥汽车运行作业的重要凭证,又是企业各部门检查考核运输生产和行车消耗的重要依据,是汽车运输企业的主要原始记录。
  行车路单分客运行车路单和货运行车路单两种。
  一、  客运行车路单
  客运行车路单是客运班车运行作业的依据,行车人员必须执行行车路单所列的任务。1。 路单及运行记录附页的尺寸为26×18厘米,如站点多的路线可酌予放大。需要加印油票的,可在路单的右侧印制,其格式内容由各省自行确定。
  2。 运行班次多,沿途乘客上下频繁的短途班车,各省如有需要,可另行规定“客运补充行车路单”格式。
  3。 客运行车路单,按顺序号签发和销号。一天或一个班次使用一张,如果一天行驶两个班次以上,自第二个班次起,每次应另填运行记录附页(运输主管机构可视具体情况规定某一路线来回程使用一张路单)。
  4。 运行记录附页必须随客运行车路单同行,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运行记录实绩汇总结算,一次填入客运行车路单总结栏内。
  5。 行车路单表头部分车号、班次、始发站和终点站等项由调度员于出车前填妥。对运行中应注意事项由调度员在备注栏内注明。
  6。 运行记录栏内“时间记录”各项和“起站”由始发站和中途各站填写。
  7。 “上车人数”栏,由各站将本站上车旅客总数填写后,再按站名顺序将旅客数分别填入应到站格内。如无旅客上车,可在应填格内划一横线。临时发生旅客上下车时,可在已填妥上车人数右边用“+”、“-”的办法处理。中途招呼站上车人数,由邻近的下一站补填。
  8。 “到站”栏由始发站按本班次行驶路线所经车站顺序填写(或盖戳),客流大,站点多的路线,也可事先印好站名。
  9。 “小计”栏的计算有两种方式,可由各省自行确定采用其中的一种:
  第一种,横列式小计:由起站按每个到站的人数乘运距得出每站人公里数,再把各到站的人公里数相加得出小计人公里数,填写于右边“小计人公里”栏内。
  采用这种方式的,路单左下角的小计栏(包括“下车人数”、“车中共有人数”、“到下一站里程”、“人公里”等项)不必印。
  第二种,竖列式小计,其计算方法是:
  (1) “下车人数”由上一站为下一站填写。将本站和前站到达下一站的人数相加,即为下一站的下车人数,填写在下一站名下端的“下车人数”格内。
  (2) “车中共有人数”是指起站(上一站)至下一站间在车中的共有人数,由起站为下一站填写。如到站无上下旅客时,“车中共有人数”不变。
  (3) “到下一站里程”,分线印制路单的,可将站名及到下一站里程预先印在路单上。
  (4) “人公里”的计算式是:
  起站至下一站人公里=站距里程×车中共有人数。采用竖列式小计,路单右边的“小计人公里”栏不必印。
  (注:关于竖列式的计算举例,可参阅汽车杂志一九六四年第十二期“客运行车路单的使用和管理”一文。如需编制人公里查对表,可参阅汽车杂志一九六五年第二期“用对表法快速填写客运路单”及一九六五年第九期“ 用对表法核算路单
  人公里数”两文)。10。 路单背面栏目的填写方法:
  (1) “行包、邮件、零担货物运送记录”,由各起站经办人填写。
  (2) “停车记录”填写车辆在运输途中因事故停驶的时间原因,如抛锚、肇事、待渡等事项。
  (3) “轮胎记录”栏内“拆下轮胎行驶里程”,填列拆下的轮胎本日(或本班次)已行驶的里程。
  车辆在运行中发生(2)、(3)事项后,由司机填写,收回路单时调度员或有关人员须进行详细核对。
  (4) “燃料记录”由油料员或统计员填写。其中“应耗”项,填列按定额应消耗油料数量。
  (5) “总结”栏内各项在收回路单后由统计员审核结算时填写。
  11。 代客车执行客运任务时应使用客运行车路单,回程装载货物时,其运输量填于零担运输量栏内,货名填于备注栏内,“出车时间记录”、“总结”等栏,按原规定填列。12。 车辆运行中途,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旅客和行包等如换车中转或驳运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并由中转车站按实际行驶里程订正运输量。
  二、  货运行车路单
  货运行车路单是载货汽车司机执行运输生产任务的依据,必须按照计划任务执行。在运输过程中,未经调度部门许可,不得任意变更任务。
  1。 路单的尺寸为26×18厘米,但各省可根据实际需要,酌予放大。如需加印油票的可印在路单的右侧,如需加印收货回单的可印在路单左侧,其格式内容,由各省自行确定。
  2。 货运行车路单,按顺序号签发和销号。原则上每天使用一张,长途行车当天不能返回时,可往返使用一张。第一版所列各项,应在出车前由调度员填妥。如单车运行作业计划已列有“计划任务”栏各项内容,可由运输主管单位确定,把单车运行作业计划随路单同行,免填计划任务栏。“实际完成记录”各栏,由车站货运业务人员或现场调度员填写;无现场调度员的由司机填写。但在收回路单时,调度员须详细核对。
  3。 “停车记录”,“轮胎记录”,“燃料记录”各栏的填写方法同客运行车路单。4。 “总结”、“出车时间”和“换算运量”栏于收回路单后,由统计员结算时填写。5。 附搭旅客时,“起点”和“止点”栏填写旅客上下站名。旅客运量填写于人公里栏内。
  客运票证是旅客乘车和交运行李包裹的凭证,也是收取票款和运费的收据。
  一、  固定起止站客票
  本票为主要常备客票之一,采用卡片式,适用于客流较多的起点站。
  1。 本票有两种格式:一种硬纸卡片式,票面尺寸为5。7×2。5厘米,票面颜色用白底加印浅黄水纹;一种软纸卡片式,票面尺寸为7×3厘米,票面颜色用白底,各省可采用其中一种或两种。票背面各省可加印:发售站名、旅客注意事项等。
  2。 使用方法:全价票以整票发售,军人票沿斜线剪去“童”字票角,按“军票”票价收费。童票沿斜线剪去“军”字票角,按儿童票票价收费。剪下的票角上报审核。旅客如需要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客票时,撕去左上角交还旅客。
  3。 “车次、顺号(对号入座的可改为“座号”,以下各票同)、月日时分开车”可在客票正面或背面加盖戮记。
  二、 固定起站客票
  本票为不固定到达站的常备客票,主要用于普通旅客全价票。
  1。 到达站名最多印25个,每格不得小于0。4厘米,如站点多的路线超过25个站时,可连续分本印制。如站名不足25个,可相应缩短,到达站名的排列,自右向左依次排列。每一百张装订一本。
  2。 票背面,可由各省确定,在适当位置加印有关事项(以下各票同)。
  3。 使用方法:发售本票时,按旅客到达站名,沿左边竖线处撕下交付旅客,凭以乘车,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票内乘车日期应盖戮记,不得填写,以免涂改,其余各栏也可用戮记或填写发售。旅客需要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客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
  4。 使用固定起站软票的车站,发售军、童票时,可用补充客票。
  三、  补充客票
  本票是补充常备票不足或临时补票时使用的票种,常用于:(1)备票不足时,暂时代用;(2)中途搭客,到站临时补票;(3)用作固定起站的军童票;(4)包车需要分开客票时(不另开包车票)。除上述用途外,不得滥用。
  1。 首行金额可根据最低需要数起印,由小到大,自右向左,顺序排列25号,但每格不得小于0。4厘米。如票面末行金额不够使用时,可依顺号连续分本印制。每一百张装订一本。
  2。 使用方法:发售本票时,根据票别,在“整”、“军”、“童”字上划“V”以便区别,按实收票价左边的竖线处撕下交给旅客凭以乘车,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旅客需要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客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
  四、  随车出售客票
  1。 本票按行驶路线制,专供车上售票使用。票长尺寸根据所印站名多少而定,但总长不得超过21厘米,首行金额可根据最低需要数起印,但每格不得小于0。4厘米。如路线站点多的,可依顺号连续分本印制。不同路线可单册印制。如一百张或五十张装订一本。
  2。 使用方法:发售本票时,在旅客乘车起点站划“V”符号,到达站划“0”符号,如系童票,在“童”字上划“0”。票面日期在出售时划“0”符号。票根部分××站至××站的填写方式用站名还是用站号或不填可由各省确定。票根月日可以在到站后补填或盖戮。发售时按实收票价左边的竖线处撕下交给旅客,凭以乘车,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旅客如需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下车验收客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
  3。 短途班车可由各省规定采用区段客票,格式自订。
  五、  客运包车票
  1。 本票是在旅客集体包车时填写使用的票种,为薄纸复写式,每组一式四联,每五十组装订一本。第一联起票站存查,印黑线黑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一、起票站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旅客凭以乘车并代包车费收据(不另开其他收费凭证),印绿线绿字,在票页右面加印“三、凭证(代包车票收据);第四联随行车路单备查,印淡蓝线淡蓝字,在票页右边加印“四、随行车路单备查”。
  2。 双程包车时,在起迄地点栏内填明“××站至××站往返”字样;军人包车在附记栏内注明。包车单位需要分开客票时,用补充客票代替,不再填给客运包车票。
  六、  客票退票费收据
  本收据是核收旅客退票费的凭证,在核收旅客退票费后,交给旅客,作为收款凭证。每一百张装订一本。
  七、  行李包裹票
  本票是旅客托运纳费行李和托运包裹用以提件的凭证,也是车站承运行包收费的票据。
  1。 行李包裹票为薄纸复写式,每组一式四联,每五十组装订一本。第一联起票站存查,印黑线黑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一起票站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旅客或托运人至到达站凭票提件,如旅客或托运人需报销证明时,到达站应在提单上盖“已提取”戮记交还旅客或托运人,印绿线绿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三、提单(代行包费收据);第四联通知到达站核对,印淡蓝线淡蓝字,在票页右边加印“四、通知到达站”。
  2。 使用方法:起票时按行李和包裹的划分,在类别栏内分别填写行李或包裹,如系行李应在“包装”栏内填明皮箱、铺盖、网篮等,根据托运行李客票张数,填在客票张数栏内,同时在客票上加盖“行”字戮记;超过规定携带行李重量的,其超出重量部分,填在按包裹计费栏内。
  八、  补充行李票
  本票限用在车上售票的班车,或旅客自行看管的纳费行李,或旅客中途乘车携带行李到站补票时使用。
  1。 票面顺序号,按票面金额从小到大,自右向左依次排列。每一百张装订一本。2。 使用方法:发售时按实收票价左边的竖线处撕下交付旅客作为凭证,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旅客如需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行李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3。 经常使用补充行李票的路线,可以定线印制,把沿途站名印上,使用时由乘务员在起、到站名上划符号即可。
  九、  行包、零担货物标签
  本标签是托运人托运行包和零担货物的标志,也是标明起运站和到达站及核对提货单的依据之一。
  使用方法:标签内行包或零担票号由起运站经办人填写,如托运行李则填行李票号;如托运零担货物则填零担货票号;如系危险品应在标签上加盖“危”字红色戳记,其余各栏由托运人填写。标签填妥后,应由起运站拴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或零担货物的两端。
  货运票证是托运和承运货物的凭证,也是核收运杂费的依据。
  一、  货物托运单
  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向运输单位提出运输要求,说明货物内容,运输条件和其他约定事项的一种原始凭证,分零担货物托运单和整车货物托运单两种。
  (一) 零担货物托运单
  零担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的凭证。
  使用方法:凡托运零担货物,由托运人填写本单粗线外各栏,如系危险、易燃、易碎等货物,应在性质栏内填明;有关注意和约定事项,应在“附记”栏内填明,此单由受理单位存查。
  (二) 整车货物托运单
  整车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的凭证。
  1。 使用方法:凡托运整车货物,由托运人填写粗线外的各栏。如系危险、易燃、易碎等货物,应在“性质”栏内填明;有关注意和约定事项,应在约定事项栏内填明。此单由受理单位存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记录其运输进度。
  2。 推行五日或旬运行作业计划的单位,如需以本单代替要车计划的,可将本单改印复写式,除最后一联在背面印“运输记录”外,其余各联免印“运输记录”,增加的各联,作为批复,下达任务和编制运行作业计划使用。
  二、  货票
  货票是承运货物时使用的票证,是收取运杂费和交接货物的凭证。货票分零担货票和整车货票两种。
  (一) 零担货票
  1。 零担货票是承运零担货物时使用的票证,为薄纸复写式,原则上每组一式四联,每50组装订一本。第一联起票站存查,印黑线黑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一、起票站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托运人,印绿线绿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三、运费收据”;第四联随货同行,在交付货物时,由收货人签章后留存到达站备查,印淡蓝线淡蓝字,在票页右边加印“四、收货回单”,并在票页右下角加印“收货人签章”一栏。一至三联免印“收货人签章”一栏。2。 各省如确需要增印一联时,可作为第五联,票式比照第二联印棕色线棕色字,但不得打乱上述各联的顺序和用途。
  (二) 整车货票
  整车货票是承运整车货物时使用的票证。原则上一车一票(大吨位车或拖带挂车装运两个货主以上的货物时,应一个货主开一张票)。但大批运输,采用汇总结算方式的,可以多车汇总填发一票(免填车号和司机姓名)。其他使用方法同零担货票。
  三、  运杂费订正单
  运杂费订正单是向原付款单位订正运杂费计收错误所使用的凭单。
  1。 本单为薄纸复写式,每组一式三联,每50组装订一本,第一联填发单位存查,印黑线黑字,在该单右边加印“一、填发单位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如退还运杂费,须送原付款单位签章后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该单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原付款单位,如系补收运杂费,作为收费收据,如系退还运杂费,作为退款通知单,印绿线绿字,在该单右边加印“三、交原付款单位,补收运费代收据,退还运费代通知
  单”;第一联和第三联免印“收款单位”、“经办人”字样。
  2。 客运包车发生计费错误时,亦可用本单订正,并在“订正原因”栏内详细注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