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 部分失效
-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1号
- 发布日期:2007.10.08
- 实施日期:2007.10.08
- 时效性: 部分失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法规规章清理
- 专题:
- 部分失效依据:本篇法规中“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已被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1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二○○七年十月八日
二○○七年十月八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我局决定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